军官、法官、律师三者转换,思维方式有何变化?
作者:袁长伦律师
1984年10月,在父母依依不舍的目光中,我渐行渐远,毅然选择了当兵。那时,中越边境的战火依然很浓烈。好心的邻居劝我,你是独子当兵要打仗,父母多担心,你去干什么?我说,当兵哪能怕打仗,不然谁来保卫国家。
就这样,我当了装甲兵,学习修理坦克。1986年9月,我考入石家庄军械工程学院。从此,便于枪炮、弹药、导弹等结下了不解之缘,直至2000年7月转业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谁知到法院又兼管了三年枪、弹,也算是不离本行,当然要负起责任。但毕竟是角色变了,那就要抓紧时间学习法律。上班自学法律不易,时间是一分一秒挤出来的。
2003年12月,我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当时的我,真想痛快地哭一场。这彻底改变了司法机关转业军人不懂业务的固有观念。2006年,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财务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数万元让我到西政去攻读法律硕士。在此,我再一次对老单位的培养,表示深深的感谢!就这样,我从军15年,做法官15年。
2015年9月,按照公务员法,我申请提前退休,得到组织的批准。我现在做专职律师,准备再做15年。以此见证祖国的法治建设与进步。
那么,从军官到法官,再到律师,思维方式有何变化呢?
军人要的是果敢,服从命令是天职。要有坚强的毅力,曲折不挠的顽强精神。要听党的话,始刻警惕着保卫国家,立场要爱憎分明。不要谈条件,攻难抢险,胜利就是目标。一往直前,造就了军人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决心。坚守也是任务,分工配合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法官需要反向思维,判断是非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更要靠智慧和经验。职业要求其维护公平、正义,这不是简单的命令所能解决的。法官要辩别真假、虚伪,善于驾驭庭审,正确的认定证据和事实,然后依据法律作出正确、合理的裁判。要善于利用政治智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律师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发散思维,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律师要不畏困难,理清思路,化繁为简,巧用敏锐的思辩,协助法官、仲裁员查清事实,引导法官、仲裁员正确的适用法律,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或人权。
袁长伦律师2018年10月19日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