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我省第一家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日前在西安长安南路丽融大厦(西北政法大学对面)挂牌成立。据悉,该所是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及相关规定,由我省资深刑辩律师耿民个人出资领办的。旨在加强和探索律师刑事法律服务的实践,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在此前我省由律师个人开业的刑事专业所,尚无先例。
本所是根据新修订《律师法》和司法部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陕西省司法厅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批准并直接管理,由资深刑辩律师耿民创办的我省首家以律师刑事法律服务为主的专业性律师事务所。旨在探索律师刑事法律服务的理论与实践,总结重大、疑难、特殊刑案的办案经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司法公正,提高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耿民主任是国内最早撰文提出“律师失误要担责”的律师之一,受到了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表彰,其论点十年后被写入《律师法》。故在此庄重承诺:凡因本所律师失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一经查实即无条件由本所“风险准备金”项下支付赔款。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建专业品牌,是本所永恒的追求。
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耿民,高级律师。媒体评论员,我省省级领导成员法律顾问。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陕西专家库授课教师,西安仲裁仲裁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国内省级以上报刊和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案例40多篇。近年来偏重于中小企业危机处置及创业维权方面的理论研究,有近20万字的研究成果和十余万字的《刑事专业文集》待出版。在诸多作品中,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一次,获《当代中国经济理论要览》经济论文评审委员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一次,获陕西省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一次。获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演讲)奖一次。获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优秀案例“金獬奖”。
从业多年来创造了河南未成年杀人“疑”犯“无罪推定”获释案(媒体称作“枉担罪名的死囚”案),陕西重大死刑“疑罪从无第一案”(又被称作“陕西版佘祥林案”)、 “新版杨三姐告状案”等著名案例。是“三秦打黑第一案”、潼关“5.23”涉黑大案、陕西首例“律师涉嫌伪证案”等重大案件的首席辩护人。已先后入编《中国专家人才库》和《中国刑辨大律师》。2009年被《职务犯罪预防之声》杂志推为“法界精英”。有《企业与法律》和《职业反角》(律师专著)两书付梓。著有《律师刑辩权司法救济的法律思考》,《关于解决“会见难”,保证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案》,《冤案频出,折射出律师刑辩职能的弱化和缺失》,《高进发被控强奸杀人蒙冤案辩护九思考》,《不相容选言推理在庭审辩护中的应用》,《考量细节--打开刑辩之门的钥匙》,《构成挪用型贪污罪的客观要件》,《承包型贪污罪初探》,《发挥配合制约作用,做好贪污案件刑辩工作》,《陕西省律师刑辩质量研讨会综述》等文章。
近年来重大刑辩(代理)案案例:王玉虎强奸杀人蒙冤七载死刑逃生案;2000年获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优秀案例“金獬奖”(三等奖),并被编入《“金獬奖”获奖作品选》一书。宋爱贤为儿伸冤五年昭雪刑事代理案1997年被《法制与新闻》等中央及多家省级报刊以特稿报道后分别被录入《在公检法的日子里》(张百灵著)、《惊世重案100例》(刘兴学编)、《生命的演说》(林柔植著)等著作。
高进发强奸杀人蒙冤辩护案,2005年借助佘祥林案的巨大影响力,历经三载多主辩成功高进发被控强奸杀人(两幼女)获赔案,被媒体和法律界称作“陕西(重大死刑)疑罪从无第一案”、“陕西版佘祥林案”,受到了新华社、《法制日报》、《南方人物周刊》、东方卫视《律师视点》、香港《文汇报》、《华商报》、《陕西日报》、《西安晚报》等专、特稿报道。是“三秦打黑第一案”、潼关“5.23”涉黑大案首席辩护人。2007年11月,经陕西省律协指定,为陕西第一例律师涉嫌伪证案第一被告人出庭辩护。2004年12月14日、2006年8月23日、2006年9月12日、耿民律师分别被《各界导报》、《陕西广播电视报》、《陕西日报》等以《正义之神》、《人民的好律师》、《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为题专稿推介。并被相继录入《中国专家人才库》、《中国刑辨大律师》、《世纪风采人物》等大型人物资料图书;2009年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2.10特大交通事故案被告王双娃的辩护人
本所的宗旨与承诺:本所是根据新修订《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陕西省司法厅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批准并直接管理,由资深刑辩律师耿民创办的我省首家以刑事法律服务为主的专业性律师事务所。旨在探索律师刑事法律服务的理论与实践,总结重大、疑难、特殊刑案的办案经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司法公正,提高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耿民主任是国内最早撰文提出“律师失误要担责”的律师之一,受到了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表彰,其论点十年后被写入《律师法》。
故在此庄重承诺:凡因本所律师失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一经查实即无条件由本所“风险准备金”项下支付赔款。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建专业品牌,是本所永恒的追求!
中国刑事律所联盟(LCLFC)初创是由国内热爱刑辩事业,致力于刑事辩护工作的10+5家专业刑事业务的律所发起,目前已经发展到22家。
创始成员:
6、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
7、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
8、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
10、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
第一批次加入成员:
11、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
12、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
13、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
14、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
15、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
第二批次加入成员:
16、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
17、山东才有律师事务所
18、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
19、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
20、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21、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
22、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
(其他后续加盟律所名单后期整理再行发布)
联盟旨在“优势互补、合作互动、资源共享、业务联动、多赢发展”,在整合各刑辩专业所的资源,促进成员之间在业务模式上相互支持,在律所管理上相互探讨,在品牌建设上相互借鉴,在业务办理上相互呼应,共同沟通解决各刑辩专业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