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294号
张宁庆等3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合肥市(27人)
张宁庆 由安徽三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
赵鹏 由安徽三三律师事务所 转入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汤志平 由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
曹海峰 由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家宝 由安徽三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赵伟 由安徽三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张立超 由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陈杰 由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雅迪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转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翔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博和汉商(合肥)律师事务所
凌康 由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转入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牛婧 由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齐颖 由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韩玉 由安徽三三律师事务所 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姜东 由安徽三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严鸣 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陆开丽 由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 转入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
代诚诚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转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鹏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赵子莹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 转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朱海秀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向宏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陈昱 由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转入安徽景秀律师事务所
瞿文祥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吕娟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转入安徽锦帼律师事务所
徐永康 由安徽大森(马鞍山)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李莫凡 由安徽禾森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朱健钊 由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北方之光(烈山)律师事务所
三、亳州市(1人)
巩曼利 由安徽亳乐律师事务所 转入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四、安庆市(3人)
李立辉 由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 转入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姚兵 由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转入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徐小军 由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 转入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