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8〕第588号
陈继强等27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
一、 合肥市(24人)
陈继强 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
朱碧波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陈雨 安徽巢阳律师事务所
代圣涛 安徽权祯律师事务所
田坤 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
闫秀露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徐静静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瑞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刘正华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高春兰 国浩律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罗飞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付云云 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朱田明 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
郭川生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常玲玲 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昤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陈兵兵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武涛 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
高国亮 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
江辉 安徽为信律师事务所
龙欣 北京安博(合肥)律师事务所
陆云添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韬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雅迪 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
二、淮南市(1人)
陈西良 安徽昌淮律师事务所
三、安庆市(1人)
杨平 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
四、省直所(1人)
徐宁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