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余陈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1910079305
电话:18656378576
律所: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余陈律师,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专职律师,安徽财经大学金融法学学士,具有多年法律行业经验,从业以来办理、参与办理了大量省内外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代理,争取了其应有合法的权益。为多名被告人进行辩护,多名被告人成功取保候审、不予批捕,部分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无罪释放,取得良好的代理或辩护效果。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侵权纠纷、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曾经办理的主要案件:
1、吴某某涉嫌强奸案,当事人最终被不起诉。(一审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二审介入后余陈律师认为证据显然存疑,二审法院认可辩护人观点后发回重审,再次与一审检察院沟通后,最终检察官撤回起诉)
2、桂某某涉嫌套路贷诈骗,侦查阶段,被取保。(因714高炮,公安机关对桂某某等人及其公司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余陈律师提交侦查阶段法律意见书,认为犯罪嫌疑人桂某某仅是放高利贷进行牟利,无诈骗行为存在,最终公安机关将其取保)
3、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当事人最终缓刑。(一审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二审介入后认为事实认定错误,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最终当事人由三年半实刑改判为缓刑)
4、谈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涉恶),检察院最终未批捕。(余陈律师在介入后第一间会见当事人,并向公安机关多次递交书面意见,认为当事人情节显著轻微,完全可以做不起诉处理,最终检察院不予批捕)
5、吴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肥大志集团),检察院最终未批捕。(余陈律师会见了解到当事人的涉案金额及犯罪情节,认为其犯罪地位及作用较轻,遂向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
6、许某涉嫌伪造证件罪、诈骗罪,公安机关撤销其中一罪,同时将其取保候审。(余陈律师介入后,认为伪造证件罪已过追诉时效,且婚恋纠纷的欺诈行为与刑事诈骗显然不同,遂递交取保候审材料并和办案警官沟通,最终其被取保候审并撤销其中一罪)
7、朱某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涉恶),审查起诉阶段余陈律师阅卷后认为,当事人并无非法拘禁的共同犯罪故意,在递交书面意见后,成功去除非法拘禁罪,同时将其涉嫌敲诈勒索的金额降低至5800元。
未完待续..............
注:因为隐私和篇幅关系,以上展示的案例仅为部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