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健
性别: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1910097205
微信\手机号:15255565767
律所: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执业理念:以专业取胜,努力让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典
陈健律师,中共党员,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十年从警生涯,一直深入公安交警一线部门,有合肥市区多个交警大队工作经历,处理过2013年11.22合六叶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多起疑难、复杂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取得事故处理中级资格证书。
熟悉交通类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的介入重点环节,能够清晰的把握在重大事故定责之前的关键点,擅长事故现场调查,重要证据鉴定意见的审查,事故定责的程序及原则,更能从公安民警的角度考虑重大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期亲办部分案件
2018年9月30日受郑某委托,郑某两岁儿子在淮南市某区被一辆三轮车碾压受伤严重,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郑某与三轮车驾驶员杨某同等责任,郑某定责不公,十分气愤。接受委托后,首先在法定的事故复核(三个工作日)时间以内向淮南市交管局进行书面事故复核,通过向上级部门反映事故定责的程序不合法,定责的归责原则不公正,上级部门依法撤销原事故责任认定,原办案部门更改为对方杨某主要责任;其次,主动与办案部门沟通,书面申请对郑某儿子做伤情鉴定,最终办案部门依法委托伤情鉴定,结果构成重伤二级;最终,肇事者杨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公安刑事拘留,最终判处十一个月有期徒刑。此案,从无罪变有罪,让法律的正义得到实现,同时让受害者一方充分感受陈律师极强的专业性。
2018年5月,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巢湖市某公路上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孙某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三十多天无效死亡,其家属悲痛万分,而对方货车驾驶员与车主方竟未垫付任何抢救费用,然当地公安交警部门首次向双方下达事故认定书,定死者孙某某与大货车驾驶员同等责任,死者家属强烈不满。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立即委托陈律师介入,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立马展开调查工作,从事故现场到事故停车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同时查找出本案的多个调查程序出现严重疏漏,在事故复核时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提出了书面法律意见,上级部门经过讨论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事故责任认定,最终本案死者家属争取了对方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的结果。此案,得到死者家属的高度称赞,原先想通过信访极端的途径去维权,最后还是陈律师给死亡家属一个满意的结果。
2017年12月,接受任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的委托,在接时,此时一审灵璧县法院已判决任某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经简单的沟通了案件情况,初步认定本案事故的基本成因未调查情况,证据严重不足。因此,在二审庭审前向法院申请了调查取证及非法证据排除,二审法院组织开了庭前会议,会后法院认定本案一审确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由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