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49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韩光辉等2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 合肥市(15人)
韩光辉 由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朱润杰 由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袁 园 由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夏 斌 由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王建彬 由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润志律师事务所
卫桂菊 由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通古律师事务所
刘艳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百先律师事务所
陶涛 由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康强律师事务所
刘树祥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相贤律师事务所
许鸣华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
孙劲草 由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珊珊 由安徽九德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魏劲松 由安徽蒋华平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
黄鹏 由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栗胜华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二、亳州市(1人)
曹步勇 由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潮平律师事务所
三、宿州市(3人)
陈晨 由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转入江苏圣典(宿州)律师事务所
李伟妹 由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知秋(灵璧)律师事务所
张永 由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知秋(灵璧)律师事务所
四、阜阳市(2人)
邓莎莎 由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金睿律师事务所
杨凯 由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阜阳)律师事务所
五、淮南市(1人)
雷银枝 由安徽安铎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六、宣城市(1人)
杨春爱 由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宣辉律师事务所
七、安庆市(1人)
周林娟 由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转入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