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潘孝坤
性别: 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199810360522
联系电话: 13866783998
执业状态: 正常
律师事务所: 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
潘孝坤律师,男,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先后任安徽达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主任。
潘孝坤律师,曾从事多年法律教学工作,1993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专业从事律师工作,从业近二十年来,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较为突出成就。
担任浙江广厦安徽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皖投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振江集团、安徽国维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泰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新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鹰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徽农村报等十余家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代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其中杨某诉合肥某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案被中央一套“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代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例一审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成功为利辛县张某故意伤害案、合肥陶某放火案、淮北某机关办公室主任马某贪污受贿案、柏某诈骗案做无罪辩护。
近年来专注公司法及工程建设类法律研究,代理安徽浩阳投资管理公司诉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镇江二建诉安徽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安徽国维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诉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案件。
先后发表《论企业法人资格否认制度》等论文,受聘担任六安市、铜陵市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