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9〕第464号
陈应辉等28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0人)
陈应辉 由北京京徽(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
黄鹏 由安徽汇思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徐权峰 由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邱成元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
李宇航 由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皖韵律师事务所
桑言文 由安徽皋德律师事务所 转入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
杨玉松 由安徽昌淮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孙长佳 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黄伟 由安徽智立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宝文律师事务所
朱政 由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京师(合肥) 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1人)
岳千保 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
三、宿州市(1人)
袁文 由安徽陆汝明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徽灵律师事务所
四、芜湖市(16人)
周守春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杨卫宏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王少恒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刘晓莉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程敏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黄迅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王璐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刘珂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张运杰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沈安安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王成钢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李家坤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沈向华 由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奚嗣顺 由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汪朱进 由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刘伟 由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