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孙森
性别: 男
执业证号: 13401199310370049
执业状态: 正常
执业证类别: 专职律师
律所电话:0551-65790988
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孙森律师,本所高级合伙人,主要创办人之一。安徽省肥西县人,1971年8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首届EMBA班。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等接受法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专业领域在职培训。
一、工作经历
孙律师1992年10月开始执业,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项目投资和融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购重组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法律领域享有专长。 孙律师2008年5月至12月,曾受指派在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挂职工作,任合肥市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副主任,为合肥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是全国第一例在国家行政机关挂职的执业律师,受到业内外关注。
二、社会活动和所获奖励
合肥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合肥市人民政府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和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市依法行政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大学EMBA企业家联合会理事兼法律顾问。孙律师2006年10月获评“首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 2009年9月获评“合肥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2009年10月获评“安徽省优秀律师”,2012年12月获评“合肥市第二届十佳律师”。
三、工作业绩
孙律师曾经和正在为以下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等政府机构;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 华润置地合肥公司、安徽鑫苑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生阳光集团、安徽盛世明珠投资集团、安徽海汇金融集团、安徽中茂投资集团、安徽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光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正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安新银华置业有限公司、滁州泰鑫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典当有限公司、合肥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国正小贷有限公司、安徽国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嘉伟节能科技股份公司等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和投融资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