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陈长志
性别: 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199310850358
执业状态: 正常
联系电话: 0551-65168566
律师事务所: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陈长志主任,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现任中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担任安徽省民事法律专委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荣获“合肥市十佳律师”,是高级项目管理师、合同管理师、工程法律咨询师、总裁律师高级培训师、OTC场外市场专家律师、中国百强大律师、私董会教练等称号,并竞标入选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服务资源库经办律师名单,是合肥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服务定点单位的经办律师,担任政府及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
陈长志作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积极实践并引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执业二十一年,在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坚守律师不是自由的、独立的、游离于集体之外的简单组合,而是由单个的律师为了共同的信念、目标,团结协作,共同凝聚在一起的崇高律师事业。
1992年10月,陈长志进入国有律师事务所工作,历经国有律所改制、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陈秉承“依法维权、诚信服务”的执业理念,尊崇“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为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工业园区、各类社团、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