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38号
朱雨等43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36人)
朱雨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何林龙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何泉泉 安徽民昭律师事务所
郑莹莹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汤康康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余涛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何洋洋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邓娟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沈战旗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乔红 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珊珊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朱仁荣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叶志远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张翼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刘丹青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全铭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
田园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佘磊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孔洋洋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曹伟 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
杜辉 安徽大祺律师事务所
鲁东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孔怀 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
黄伟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杨琳娜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高炳辉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高正纲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刘梦茹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周羊海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李让法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梁慧敏 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黄桃桃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朱启勇 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
褚昌雨 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李全民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黄敏 安徽威名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3人)
王彩云 安徽文王律师事务所
陈善玉 安徽鹿上律师事务所
殷晨宇 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三、淮南市(3人)
张洁 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
孙诚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刘斌 安徽云君积贤律师事务所
四、宣城市(1人)
杨安江 安徽皖盛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