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18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余成等25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合肥市
余成 由安徽凯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唐雄文 由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吕家 由安徽相贤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何林青 由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胡霄凡 由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民昭律师事务所
张帅楠 由安徽润领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拥民律师事务所
刘进新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杭大翔 由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川皓律师事务所
鲍祥 由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巢达律师事务所
杨锐 由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和鹏 由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高曼 由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戴维 由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霞 由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至合(合肥)律师事务所
詹洁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转入浙江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郑晓旭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胜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钰 由浙江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汪兵 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郑华丽 由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中永(合肥)律师事务所
邓业军 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宋如雪 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
陈正伟 由安徽相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新昱律师事务所
王靖元 由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淮都(颍东)律师事务所
三、芜湖市
熊晨 由安徽宇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维晨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