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鲍进
性别: 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198910185546
执业状态: 正常
联系电话: 0551-63512289
律师事务所: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鲍进,男,汉族,中共党员,安徽合肥人,法律硕士,高级律师,现为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兼任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系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二三届副会长、第三届合肥市法学会理事。
鲍进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至安徽省警官职业学院从事法律教学工作,一九八八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先后经办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以及非诉讼代理等各类案件上千起,在招投标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并购与清算、保证合同诉讼等方面具有独到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承办了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招投标纠纷案、荆涂淮河大桥建设合同纠纷案、蚌埠八建诉怀远县人民法院建设合同纠纷案、金安徽国际大酒店承兑汇票担保纠纷系列案、宣城市常务副市长赵增军受贿案、合肥桃园房产事件政府专项顾问、碧桂园和县如山湖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招投标纠纷系列案等重特大案件;作为仲裁员主审了蚌明高速公路路基项目四标段工程纠纷案、城市天地家园84名业主与安高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集团纠纷案等重特大疑难案件。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低调,执业水平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公正评价,先后获得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首届合肥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
鲍进努力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先后撰写《试论律师对期货市场的介入》、《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敏感问题》、《宗地出让中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企业并购重组与律师运作》、《关于银行承兑协议的保证责任》、《论我国民事担保中的保证人抗辩权》、《论招标人拒不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法律责任》等法律论文,其中《论我国民事担保中的保证人抗辩权》一文被评为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