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许〔2022〕6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纪平等35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22人)
王纪平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吴志萍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杨菲 安徽岳川律师事务所
王俊博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陈小双 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初 安徽进行时律师事务所
曹晓明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赖晓巧 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权家格 安徽民昭律师事务所
张嘉懿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涂奥胜 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
朱宏敏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谢磊 北京京徽(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余姝 安徽墨韬律师事务所
何宇凡 安徽墨韬律师事务所
胡峥南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春 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
姚锦程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周阳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志浩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家济 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
马佳佳 安徽康盈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1人)
肖娜娜 安徽余朝晖律师事务所
三、滁州市(1人)
李晨云 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四、芜湖市(4人)
周恒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谌正莹 安徽宝睿律师事务所
刘荆湘 安徽宝睿律师事务所
王晶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五、安庆市(6人)
徐建勇 安徽大森(安庆)律师事务所
李海霞 安徽大森(安庆)律师事务所
柯和中 安徽雷池律师事务所
李子豪 安徽精龙律师事务所
陈铖 安徽高辰律师事务所
檀海兰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六、黄山市(1人)
许兵 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