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22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茜等31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5人)
程茜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全喜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徐雪婷 安徽民昭律师事务所
汪欣 安徽相贤律师事务所
肖葳 湖南弘一(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马鞍山市(8人)
童家根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
汪子旭 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
薛文娟 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钱庆雯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强梦媛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房嘉慧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徐君天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黄慧玲 安徽姑城律师事务所
三、芜湖市(10人)
王玉 安徽兄弟律师事务所
翟书培 安徽金鸿律师事务所
李鹏飞 安徽金鸿律师事务所
詹常卿 安徽盛国律师事务所
李跟根 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
翟敏凤 安徽公序律师事务所
郭宇 安徽闻海律师事务所
张蓓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刘炎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蒲一凡 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
四、宣城市(7人)
杜昰宸 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卫星 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丁丹 安徽众博律师事务所
彭林飞 安徽众远律师事务所
陈斌 安徽金皖律师事务所
周龙健 安徽郎宣律师事务所
毕勇 安徽地益律师事务所
五、池州市(1人)
许丽红 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