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25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朱晓红等4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人)
朱晓红 安徽汝成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6人)
代婉琳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黄贺秋 安徽北方之光(烈山)律师事务所
徐茜 安徽嘉闻律师事务所
李雨芬 安徽嘉闻律师事务所
刘永龙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
许磊 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三、亳州市(5人)
魏诗伟 安徽佑安律师事务所
孙曼 安徽赵长利律师事务所
蒋承鑫 安徽谯恒律师事务所
李寒玉 安徽谯恒律师事务所
丁文韬 安徽和协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3人)
叶太仓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刘盛清 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
司红勤 安徽徽蕴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27人)
王志扬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汪雪健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李冬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彭吕清 安徽鲁拥军律师事务所
王永江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许 涛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李倩云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石子寒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李小龙 安徽公序律师事务所
仇琴 安徽仝人律师事务所
胡冉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唐陈雅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杨瑾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陶梓瑜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孔晶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汪海涛 安徽朱兴旺律师事务所
方圆 安徽天谛律师事务所
王胜亭 安徽铁流律师事务所
蒋中军 安徽国本律师事务所
张文青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崔娜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汪胜男 安徽有为律师事务所
冯启亮 安徽林森律师事务所
周桥伟 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
戴潍 安徽赭麓律师事务所
郑霄 安徽盛国律师事务所
张祺 安徽陵阳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