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32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计洁等37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32人)
程计洁 安徽天德律师事务所
胡红胜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张子琦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邹成松 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
任俊峰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葛玉东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胡美玲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杨海 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
马月秋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周辉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何玉容 安徽景秀律师事务所
朱家辉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莫锋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王玉叶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陆郑进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刘国伟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施明凤 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
赵丹丹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卞通宇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杨涵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蒋书生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运会会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李桂兰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舒士杰 安徽儒圣律师事务所
蒋韶鹏 安徽汇思律师事务所
郑旭森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沈雅婷 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
谷彩虹 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杨旭东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青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余文锦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瞿瑞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六安市(1人)
高升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三、芜湖市(4人)
焦福成 安徽宸坤律师事务所
汪星 安徽令行律师事务所
曹池龙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杨富裕 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