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102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杨帆帆等23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3人)
杨帆帆 安徽善维律师事务所
周瑞娟 安徽善维律师事务所
伍莉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杨宜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张春红 安徽汉仁律师事务所
张静玲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汤林玲 安徽皖峰律师事务所
顾艳宁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左佩佩 安徽皖韵律师事务所
康帅 上海兰迪(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林青 北京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夏文馨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肖荣彬 北京京徽(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3人)
任明 安徽裕德律师事务所
董兰 安徽洪淮律师事务所
张俊霞 安徽界城律师事务所
三、淮南市(7人)
陈静雯 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
史金瑞 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
赵巍 安徽思正律师事务所
刘薇 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
程功 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
陈香如 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
马瑞 安徽寿州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