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156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云婷等17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2人)
陈云婷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王君妍 安徽岳川律师事务所
王秋璎 安徽合望律师事务所
王焰高 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
胡德根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邬登成 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
朱迎凡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飞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郭瀚林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黄圆圆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徐娜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许丹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1人)
潘明贵 安徽坦途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1人)
杨学明 上海九泽(蚌埠)律师事务所
四、阜阳市(1人)
李小龙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五、六安市(1人)
李军生 安徽永诚律师事务所
六、马鞍山市(1人)
偰毓琛 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