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18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卢侣回等40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33人)
卢侣回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杜康 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
李城 安徽巢阳律师事务所
吴梦晨 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
陈珍珍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刘舒婷 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黄舜 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
周美璋 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
施平 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
张东梅 安徽振徽律师事务所
郭海波 安徽居礼律师事务所
邹雅君 安徽共兴律师事务所
汪子清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魏超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吴奔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荣发成 安徽大祺律师事务所
常世界 安徽大祺律师事务所
代珍影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李群 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俞杰 安徽进行时律师事务所
李晓玉 湖南旷真(合肥)律师事务所
方婷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鹏飞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美云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
高春凤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杨飞虎 北京邦盛(合肥)律师事务所
秦琴 北京邦盛(合肥)律师事务所
万治强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侯蓉蓉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海新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鲍昔三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余重元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
查正权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吴传金 安徽嘉闻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1人)
张鑫鑫 安徽勇胜律师事务所
四、马鞍山市(2人)
陈静 安徽汪维斌律师事务所
许宗权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2人)
谢东阳 安徽安然律师事务所
王琪 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
六、池州市(1人)
陈胜 安徽青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