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24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葛梦丹等2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9人)
葛梦丹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张刚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杜俊翔 安徽守常律师事务所
宋家保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翟小康 上海兰迪(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松柏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徐从莉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仝景丽 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凌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7人)
陈经纬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张存才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孙超男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花前程 安徽辰元律师事务所
麦月 安徽宏玮律师事务所
彭红心 安徽维智律师事务所
施璇 安徽北方之光(烈山)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1人)
李长进 北京盈科(蚌埠)律师事务所
四、滁州市(1人)
张乐 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五、黄山市(6人)
汪振海 安徽雄风律师事务所
史欣旻 安徽英腾律师事务所
余浩阳 安徽英腾律师事务所
吴云 安徽道同(徽州)律师事务所
汪明霞 安徽道同(黟县)律师事务所
白亚铮 北京市高朋(黄山)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