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223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戚冠冠等25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合肥市
戚冠冠 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同律师事务所
金少坤 由安徽云聚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牧青律师事务所
张金燕 由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
马丽 由安徽百先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展东律师事务所
江肖敏 由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
季显娣 由安徽奥恒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
杜军 由安徽振徽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陈娜娜 由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转入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李云 由安徽徽信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两高(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时雨 由北京圣运(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相贤律师事务所
朱立菲 由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转入江苏婓多(合肥)律师事务所
吴甜琪 由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马艳丽 由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鹏然律师事务所
陈娟娟 由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海华永泰(合肥)律师事务所
杨丽丽 由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晓芳 由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
张存才 由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三、宿州市
尹传凌 由安徽鑫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鸿才律师事务所
闫思雨 由江苏圣典(宿州)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康律师事务所
张峰 由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青合青(宿州)律师事务所
丁小溪 由江苏圣典(宿州)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黄金(宿州)律师事务所
四、阜阳市
潘大峰 由安徽风采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东凡律师事务所
五、滁州市
唐传强 由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
陆中平 由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
杨友利 由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