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37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亦文等35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合肥市
王亦文 由安徽久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同律师事务所
吴中正 由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陈建军 由安徽信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爱坡律师事务所
吴东光 由安徽信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爱坡律师事务所
黄云霞 由安徽信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爱坡律师事务所
陈辉 由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青合青律师事务所
王诤 由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转入安徽润志律师事务所
于夏楠 由安徽黄金(宿州)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何林龙 由北京中永(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拥民律师事务所
张慧阳 由安徽瀛展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石仁飞 由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中永(合肥)律师事务所
吴贤清 由广东华商(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康知律师事务所
郭波 由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杨守源 由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青合青律师事务所
张素华 由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青合青律师事务所
高继鑫 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凯昇律师事务所
郑新满 由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转入广东华商(合肥)律师事务所
滕怀峰 由安徽余浩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陈涵 由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
许子庆 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谭湘雯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
李旭晗 由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
王辰 由安徽亳乐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黄金(亳州)律师事务所
于坤鹏 由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黄金(亳州)律师事务所
权海青 由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黄金(亳州)律师事务所
赵洛平 由安徽董志军律师事务所转入 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
孙虎 由安徽宝诚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金睿律师事务所
孙利 由安徽宝诚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金睿律师事务所
张诺曼 由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颍南律师事务所
魏兴 由安徽相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民鼎律师事务所
付新革 由安徽众商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相和律师事务所
王飞飞 由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转入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四、蚌埠市
张 浩 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
五、滁州市
唐传强 由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六、宣城市
艾飞 由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