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朱凯妍
性别:女
执业证号:13401202311672824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仲裁
联系电话/微信:15155926562
电子邮件:zhukaiyan1@163.com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37层
朱凯妍,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及申诉、民商事案件代理。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如涉黑案件、故意杀人案件、诈骗类案件、组织及容留卖淫案件、强奸案件、盗窃案件、猥亵儿童案件、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件、行贿案件、受贿案件、交通肇事案件、重婚案件、非法经营案件、高利转贷案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职务侵占案件、串通投标案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件等;代理了大量民事案件,如民间借贷案件、劳动仲裁案件,获得良好结果。
朱凯妍律师办理的部分案件:
1.无罪案例∣安徽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申诉案撤回起诉
本案八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第一、第二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第三至第八被告缓刑,因第一、第二被告刑期在法定刑以下,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第一、第二被告提起上诉,在二审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省高院两次撤回二审法院的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期间,《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第一、第三至第八被告委托金亚太律师介入辩护,经与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省高院多次沟通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检察院撤回对第一、第二被告的起诉。第三至第八被告继续委托律师提起申诉,律师就本案程序问题专门咨询北京大学刑诉法博士、检索大量案例和论文,多次前往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法院递交申诉材料,与办案人员沟通案情、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各被告人之间的量刑确显失当,决定再审,最终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县检察院撤回对第三至第八被告的起诉,全案无罪。
2.无罪案例∣货车司机职务侵占案件一审二审都判决无罪
因公司拖欠被告人李某某工资,在多次讨薪未果的情况下,李某某将公司名下的半挂车牵引头开走,并停放在停车场,以此作为谈判筹码促使公司尽快为其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公司向公安报案要求李某某承担职务侵占罪责任,辩护人介入后认为认定李某某行为为职务侵占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够认定李某某有犯罪的事实。并提出李某某的行为完全是基于公司的拖欠工资行为,辩护人也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法院据此向李某某同事证实此事,最终一审判定李某某无罪,二审维持原判。
3.成功案例∣许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
许某某与他人合伙经营口罩生意,收购并销售了表明“医用口罩”的口罩,许某某在公司内负责经营管理,后被公安查处该批口罩不符合国标规定的医用口罩,许某某等人被某省公安跨省抓捕,辩护人介入后与公安积极沟通,成功为许某某取保,后案件到达检察院,辩护人从事实与法律角度,结合国标规定与实务向检察院递交不起诉意见书。
4.成功案例∣公职人员容留卖淫案件,组织卖淫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
合肥某公职人员被公安机关认定组织卖淫罪。律师介入后,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详细辩护意见,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最终全案更改定性为容留、介绍卖淫罪,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5.成功案例∣程某某故意杀人案件
二十年前持枪近距离杀害被害人,逃逸期间再犯抢劫罪被判处十年徒刑,二十年后被抓获归案,面临极刑。律师介入后从事实和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并多次联系被害人两任妻子及各自子女,经过多次沟通与调解,程某某哥哥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出具了谅解书,特以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这一法定事由,并结合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请求对被告人程某某从轻处罚,最终也得到了法院的采纳,程某某得以免死,宣判后程某某表示服判。
6.成功案例∣纪某组织未成年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件
年初因政策变化,公安开始打击涉嫌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件,纪某等人作为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被查处,违涉案人数众多,市内没有前期相关案例,辩护人检索大量法规与案例,多次会见被告人,最后案件成功判缓。
7.成功案例∣周某某盗窃罪,多次盗窃,争取最低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000元。
周某某多次拉车门进行盗窃,每次金额均超过立案标准,辩护人介入后分别向公检法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后检察官采纳辩护人意见,签署认罪认罚时,当场调整降低罚金,开庭时当场降低刑期,最终周某某获得有期徒刑最低6个月的刑期,罚金3000元。
8.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成功取保
刘某某名牌大学毕业,与他人一同创业开设网店,因网店中销售的某个奶粉标注的名字与功效与实际不符,刘某某等人被河北公安抓获,辩护人侦查阶段介入,多次前往河北争取与公安面对面沟通,最后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当面沟通成功为刘某某争取取保候审。
9.王某帮信罪,公安拒绝接受退赃,拒绝取保,辩护人依然成功争取到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当事人成功获取最低缓刑考验期。
10.郑某偷越国(边)境案件,成功取保;
郑某被公安跨省抓获,辩护人多次到达办案单位积极沟通,最终郑某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辩护人正在争取终止侦查。
非刑事案件:
1.许某某劳动仲裁案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代理人介入后与老板谈判协商,积极收集固定证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固定住相关证据,最终成功争取到相应的赔偿。
2.伍某执行案件,伍某被申请执行44余万元,律师介入最终协商执行金额为11万元,为当事人减少33万元执行款。
其他案件:
1.高某某猥亵儿童案件;
2.王某某重婚案件;
3.卞某某涉黑案件;
4.何某某故意杀人案件;
5.陈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件;
6.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7.汪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件;
8.董某某诈骗案件;
9.田某某行贿案件;
10.刘某某非法经营案件;
11.唐某某高利转贷、诈骗案件;
12.王某请托型诈骗2000多万案件;
13.张某某诈骗案件;
14.郑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15.王某某贩卖毒品案件;
16.伍某某组织卖淫案件;
17.张某某合同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