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朱娅娟
性别: 女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201411784470
执业状态: 正常
联系电话: 0551-65282222
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朱娅娟律师,女,汉族,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现为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朱娅娟律师同时获得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专利代理师资质。受聘为庐阳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成员。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安徽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国家专利信息技术实务人才库成员。
执业经验
朱娅娟律师善于分析复杂案件,制定合理有效的诉讼方案,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朱娅娟律师曾参与中央电视台“热话”栏目案件拍摄、多次接受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市场星报、观察者网等多家媒体采访,就“儿子去世后的债权继承“事件、“南京地铁站台”事件、“嗨客租房跑路”案件、“物业不作为纠纷”案件等热点案件发表律师点评。
朱娅娟律师执业以来,勤勉尽责,代理过数百起各类案件。成功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安徽省繁昌县汇丰制罐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汇之丰茶叶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案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振、李某祥共有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案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安徽优级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沈某某、合肥市锐之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
美国磊若软件公司、美国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系列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湖北华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富佳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
国家工商局商评委受理的“辉达”商标无效及撤销案件;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与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邱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曹某某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