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王新超
性别: 男
毕业院校: 安徽大学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200010328632
律所电话: 0551-62630128
执业状态: 正常
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王新超律师,男,汉族,1978年10月生,法学学士;2000年6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执业期间先后受聘担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万达集团合肥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中海地产合肥有限公司、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安徽分公司、中建五局安徽分公司、西伟德快可美建筑材料(合肥)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客户资源平台较好。执业以来一直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宗旨,恪守“保密、服务、效率、效果”的业务理念,坚持“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专业原则,不仅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解决常见的法律问题,更擅长从事公公司、金融投资、担保等领域的案件,执业经验丰富,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四年,具有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特别对投资担保、公司领域等案件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经验,具备办理较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期间先后为上海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海地产合肥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安徽分公司、中建四局安徽分公司、中建五局安徽分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筑与房地产企业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复杂的诉讼和非诉纠纷案件。
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良好的执业形象。热爱律师事业,勤勉尽责,有较高的事业心。为人诚实,严于自律。富于团队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理念的认真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