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王爱华
性别: 男
毕业院校: 西南政法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199410128973
联系电话: 13605510319
执业状态: 正常
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一次刑事辩护,启始了法律工作的生涯,因兼份的律师实务而逐步列为法律人士;随后的西南政法学院的硕士学业,育就了较为系统的法学观点及相应的思维方式。
九十年代的高校法学教学工作的重心,是为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厅处级领导干部主讲经济法课程,并在安徽省率先开设了公司法教学篇章;于学术之研究中,主编了《新编经济法》等书,撰写了《企业集团概论》《论企业合同管理》、《破产财产的界定》、《国企财产监管论要》等论文。
自一九九六年起,受聘于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而为安徽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一九九七年,凭借公司法学、合同法学方面的教研成果,得授法学副教授职称。一九九八年,创建高校之律所,并随之辞去教职,专于领办安徽安援律师所;自此以来,凭以多年的法理积累,勤奋于法务绩效的展拓,并于实务经历之中,勤勉努力,而未敢有丝毫懈怠。虽时觉艰幸、疲惫,但也总能于其中得到多方面的补给;正如实践中一直受累于对委托人的责任,但也一直能受益于这份责任。“责任首位”,也因此一直得以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