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赵振龙
性别: 男
毕业院校: 安徽大学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198810166258
执业状态: 正常
联系电话: 15855188517
律师事务所: 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
赵振龙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自1988年7月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职业。2002年获取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8年被评为高级律师,先后在安徽光大、黄淮、金亚太、江淮律师所担任支部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安徽省首次律师专业技能评审定中,获刑事辩护、金融、证券、保险专业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事专业律师职业30多年中,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非诉讼代理案件2500余件。其中办理李荣、李裕等四人贪污案经四年申诉,先后经省、市、县三级法院,终全部改判无罪;宿州市机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该公司董事长崔孝仁经两次被一审判决十年有期徒刑后,被终审法院改为无罪;孙兰英诈骗(涉嫌金额26万余元),公诉机关撤诉;赵光明强奸案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终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撤诉;王立华故意杀人案件(判死缓);张军等抢劫案(被判无期徒刑)、魏明合同诈骗指控犯罪金额300万元)被判无罪;丁某民职务侵占案(公安机关撤案)、张发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马国平挪用资金、代洪军合同诈骗案等一大批在省内外影响重大案件均取得较好辩护效果。
先后担任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税务局、乡镇人民政府、粮食局、发改委、工商银行、建行、信用合作社、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农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50余家次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为各类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多方面委托人的好评。
还利用业余时间,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和学习体会,善于钻研、思考,撰写《判例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影响与思考》等二十余篇专业论文,发表国家级及省级专业刊物。在其参加的2015年度全国法学会刑事辩护暨论壇中,获优秀论文奖、优秀辩护人奖。
其中该文被《走向二十一世纪中国法治之路》国家级专业论文集收录,被评为二等奖。
赵振龙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多年来来,办理了大量疑、难案件。
通过人大监督等 各种合法途经成功使一些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执业敬业爱业,在刑事案件领域、房地产、建筑工程等经济领域办理案件效果显著。
他所办案件,受到省、市各级公、检、法有关人士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