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浩龙
性别:男
职业: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1710510249
专长:经济合同 刑事辩护
联系电话:18356533815
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8号(银信广场A座14层)
刘浩龙律师,法学学士,系合肥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与法律委员会委员,曾担任合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安徽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长期为广大群众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执业以来主要从事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和刑事辩护等业务,期间承办各类诉讼案件几百余起。在长期、大量的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处理经验,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委托人一致好评和称赞。
刘浩龙律师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节选):
1、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赖某某与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林某某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争议标的额为2.4亿元)赖某某的代理人,在二审阶段成功促使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改判,极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2、担任安徽某某保险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并为其代理各类追偿案件,成功为其挽回大量损失。
3、担任合肥某某银行的代理人,通过谈判、调解、诉讼等方式成功为其追回近千万不良贷款。
4、担任彭某某与六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彭某某的代理人,经过两审、发回重审后两审终审,历经艰难成功获得法院支持工程款570余万元。
5、担任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审理的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经过辩护高某某最终被该院判处缓刑,被告人被当庭释放。
6、担任冯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的辩护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最终该案经过两次退侦,检查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决定作出当日冯某某被释放。
7、担任吴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辩护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介入,成功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吴某当日即被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