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赵玉中
性别: 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199910739362
执业状态: 正常
联系电话: 13063330956
律师事务所: 安徽青合青律师事务所
赵玉中律师,原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8年来接访10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胜诉率达98%。“平民律师”、“爱心律师”、“雷锋式律师”,这是媒体对赵玉中的赞誉。
2000年,被评为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选为安徽十佳好心人,获“真情奖”;2003年,被评为巢湖市勤廉兼优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2007年6月14日,安徽省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十七大代表55人,赵玉中为其中之一。
2007年8月25日出版的《人民日报》以《赵玉中让法律援助给人希望》为题报道了赵玉中。文章介绍了赵玉中从解放军战士、远望2号科学考察船技术员到一名平民律师的人生轨迹,列举了赵玉中全心全意为民办案申冤的动人故事,把一个心中时刻装着被援者、装着弱势群体的敬业律师形象勾勒得无比清晰而感人。
新华社2007年8月24日发出通稿《赵玉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给困难群体》,文章提到,法援案件大多是“疑难杂症”,时间长证据少,打起来相当吃力。而赵玉中代理案件的胜诉率达到98%,这是一个令所有律师羡慕的成绩。文章赞扬赵玉中是“雷锋式的平民律师”。
2007年8月25日《光明日报》第4版文章的标题,将赵玉中称作“把笑容还给弱者的‘平民律师’”。报道中写道:为了把笑容还给弱者,赵玉中自己却常常紧锁眉头;为了把笑容还给弱者,赵玉中的作息时间再也没有自己做过主。
2007年8月25日《经济日报》在第4版刊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家——记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玉中》。文章报道了赵玉中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也反映了巢湖百姓对赵玉中的爱戴。赵玉中所做的一切,老百姓都记在心里。
2007年8月2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播出《爱心律师——记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玉中》。录音报道讲述了感人的故事:因为工伤事故,今年才17岁的诸正春失去了左臂,通过赵玉中艰苦的调查取证,今年7月底法院判决企业赔偿诸正春20多万元。诸正春的母亲夸赞说:“赵主任真是个好领导,好主任!”
2007年8月2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雷锋式的律师——赵玉中》,同样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反映赵玉中身上的雷锋式精神。8年来,赵玉中先后接待了1万多人次的来访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权益。由于法律援助中心经费不多,办案中他经常要自己掏钱坐车吃饭,还长期接济一些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也同时推出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