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1〕第31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北京中永(合肥)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所的该项申请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北京中永(合肥)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7月12日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中永自成立至今,一直秉承“专业、创新、效率、团队”的服务理念,为众多客户提供了各种类型的法律服务。多年来,中永在向客户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重点设立了银行与金融、投资与并购、公司、证券、房地产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知识产权、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文化娱乐、财富管理、矿产资源、公司清算、争议解决等十三个业务部。每一个业务部都由相应专业领域的律师组成,并由相应专业领域的合伙人负责。
北京市中永(合肥)律师事务所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财富广场A座16层,处于庐阳区核心地段,交通便捷,各种金融商业配套服务成熟。中永合肥分所将秉承“专业、创新、效率、团队”之理念,依托北京中永总所优质的人才资源储备、先进的管理水平及服务理念,立足合肥,放眼全国,与总所及全国的兄弟分所实现协调发展,努力将合肥分所打造成为专业突出、业务优良、服务精细的具有极高美誉度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