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4〕27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雪华变更为汪伟;
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费文文变更为胡野。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24日
皖司许可〔2024〕23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蔡如堂变更为李霞;
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雪华变更为汪伟;
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颜礼新变更为王晓凤;
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伟东变更为赵爱国;
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黄荟荟变更为王苏敏。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6月26日
皖司许〔2023〕26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李雪华、徐礼星、黄铮: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