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4〕23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蔡如堂变更为李霞;
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雪华变更为汪伟;
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颜礼新变更为王晓凤;
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伟东变更为赵爱国;
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黄荟荟变更为王苏敏。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6月26日
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是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追求卓越、力争完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是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的办所宗旨。
百商律师事务所在设立之初即本着组建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为目标客户提供贴身法律服务的建所宗旨,系合肥市首家致力于“法律服务产品”研究及开发的律师事务所,在研究的基础上,面对企业客户陆续推出了“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债权审查专项法律服务”、“金融、保险专项法律服务”、“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公司并购专项法律服务”、“公司解散、清算专项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