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系由原安徽永信人律师事务所和原安徽理扬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于2009年强强联合新设成立,在合肥市政务区购置有现代化办公场所和设备。本所设立目的,是为广大客户提供及时、准确、有效、超前的法律服务,“诚信为本,服务至上”是我们的立所宗旨,“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是我们的永恒追求。
本所合伙人均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年以上,其中王宁、鲍进、赵义华、何和律师均从事法律工作近三十年,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市法律界享有较高声望,律师实务、法学研究等方面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本所服务范围覆盖政府法律服务、民商纠纷、房地产工程建设、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金融保险证券等领域,其中,政府法律服务、房地产工程建设项目、金融保险证券领域是本所强项。在合肥市人民政府聘请的十四名由律师出任的法律顾问中,本所有两名律师出任,鲍进律师自2004年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首届法律顾问以来延任至今;金融保险证券方面,本所由王宁律师领衔,先后担任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等多家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成功的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在房地产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本所律师承办的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诉合肥众诚热电公司和华安招标代理中心招投标纠纷案、怀远县荆涂淮河大桥建设纠纷案,堪称律师界的经典案例。
服务质量一直是本所立足之根本。建所以来,本所从未发生过一起被投诉的事件,且所有律师执业以来,均未受到投诉,律师的服务质量及人品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