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名称: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称: 安泰达
发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 1984-01-01
业务范围: 法律服务
负 责 人: 刘为民
电 话: 0551-65282222
皖司许〔2024〕14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安徽悟远律师事务所、安徽知柏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豪(六安)律师事务所、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卜实变更为范鹏飞;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鹏变更为刘为民;
安徽悟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谭婷变更为杨雪芬;
安徽知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冯卫平变更为李坤;
北京市京豪(六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添变更为李梅;
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有胜变更为徐涛。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4月2日
本所原名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于1984年经安徽省编委、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直属于安徽省司法厅的首家省直律师事务所,1995年更名为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2000年根据国务院和安徽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更名为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现有律师团队由硕士、双学士、教授等专业人才组成,并有一批懂经济、外语、证券等专门人才。本所内设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商贸、刑事等十个法律业务部,是目前省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于1993年被司法部和证监会批准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97年司法部、科学技术部批准为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具有从业资格;1998年取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的从业资格。
本所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先后完成了安徽合力、红星宣纸、铜都铜业、皖维高新、华茂股份、国风塑业、飞彩股份、铜峰电子、巢东水泥、鑫科材料、江淮汽车底盘、丰乐种业等十余家公司A股发行、配股、增发及可转债发行的法律顾问工作。全程参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所属淮南洛河电厂和马鞍山二电厂、安徽芳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ABB变压器有限公司、合肥市三益电机电泵股份公司、安徽通用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资产重组。全程参与合肥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后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成立马钢(合肥)钢铁有限公司、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天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为安徽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安徽汇智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安徽江淮扬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转让安徽汇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合肥云鹤江森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合肥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车桥控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合肥美桥汽车传动及底盘系统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国卡车发动机投资公司合资设立安徽江淮纳威司达柴油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 Luxembourg Property S.a.r.l合资设立安徽江淮纳卡重型车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安徽开元轮胎有限公司、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破产清算的专项法律服务。以原安徽省经贸委组织的专家论证委员会成员身份,对安徽东方水产高科有限公司、合肥棉麻公司、合肥新华印刷厂等多家企业改制的专家论证工作。
本所常年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劳教局、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宁国市人民政府、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安徽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中海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汇担保有限公司、安徽闽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广大项目投资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香港宝文置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地产公司、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合肥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合肥精品万千百货有限公司、三联集团、金大陆集团、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法制报社、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合肥文达电脑集团、合肥市第一中学等近两百家企事业及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宋世俊主任受聘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省人大司法监督咨询员,多名律师受聘担任合肥、淮南、阜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此外,本所律师还代理了安徽省内有影响的金融、房地产、破产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等大量的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参与了相关仲裁委员会的案件仲裁工作,有着丰富的律师实务方面的经验。
本所由一批年富力强、专业素质优秀、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作为骨干,由社会各界的优秀人才作为补充,成为目前省内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政法界和企业界有着良好的信誉。1998年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安徽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0年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同年入选中国律师事务所500强,2004年本所荣获“安徽省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称号,2009年本所荣获“安徽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十强”称号,2011年被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安徽省档案局评为“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称号,2012年被安徽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本所宋世俊主任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两次荣获“安徽省十佳律师”称号,连续当选为第六届、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并先后当选为第七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八届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本所还有多名律师先后荣获“安徽省先进律师”、“安徽省优秀律师”,本所副主任张剑雄主任在多次律师论坛上荣获“优秀论文奖”;本所副主任程军荣获“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本所计京旺律师荣获“第二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丁庆平律师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邓月芹律师被聘为合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文体活动方面,本所在安徽省律师协会组织的迎新春足球赛上两次荣获亚军;本所还作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热切关注法律人才的培养,积极为广大学子提供实习机会。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愿意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并有志将本所建成现代化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