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6所,当初属国办律师事务所,2001年,全国律师事务所改制时,变更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拥有证券法律服务专业资格。同时,本律师事务所在多年从业过程中,与相关司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本所为了提高和保证服务质量,建立了二十八项规章制度,如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伙人会议制度,大案、要案讨论制度,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业奖惩制度等。本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内部控制,服务至今,本所的客户稳定,并受到客户的好评。
本律师事务所除从事传统律师业务外,现主要涉及房地产、金融证券、企业改制、担任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等业务。为了配合业务开展,本所设置了诉讼部、房地产部、金融证券部、企业改制部和项目开发管理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
本所律师均能独立承办各类传统律师业务,如民事代理、行政代理、刑事辩护等,本所成功承办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上市法律服务业务。全所现担任法律顾问单位50余家,如中国电子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晚报社、安徽省机械化粮库等。
本所在开展传统业务的同时,极力拓展业务范围,先后承办多家国有企业改制业务,同时承办各种大、中型项目的谈判,为顾问单位提供决策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