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名称: 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称: 蓝雁所
发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 2016-06-13
业务范围: 法律咨询,服务
电 话: 13866789191
皖司许可〔2024〕30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安徽淮佑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吕兴跃变更为潘卫东;
安徽淮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陈保春变更为郭利。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