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4〕26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安徽徽豪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肖兆红变更为段炼;
安徽徽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军变更为丁飞;
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苗春变更为李超。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7日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专注于为公司、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机构。我们秉承“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增值型”法律服务。同时,我们也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民生法律服务。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由兼具本地智慧和国际视野的合伙人组建。各合伙人专注于不同的专业领域,并在各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我们还具有一支毕业于知名高校的律师队伍,保证了我们能够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组建专门的服务小组,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根据客户需求,组建了专业的法律服务部门,包括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公司综合法律服务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部,劳动人事法律服务部,公益与政府法律服务部,仲裁与诉讼法律服务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通力配合,确保了我们能够为客户大型项目提供综合性优质的法律服务。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涵盖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和个人,涉及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制造、能源、会展、高科技等行业领域。我们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增值性、预防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化解法律风险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