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18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春雷等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4人)
王春雷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执业
孙梦磊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侯方锐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
倪锦 安徽汇吉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2人)
马绍强 安徽景涛律师事务所
张梦婷 安徽颍胜律师事务所
三、芜湖市(3人)
孟祥正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任珂 安徽赭麓律师事务所
施放 安徽方振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