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1〕第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甜琪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
吴甜琪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二、马鞍山市
何初华 安徽天行剑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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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初华律师就职安徽天行剑律师事务所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12-24 阅读:次
皖司许〔2021〕第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甜琪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 吴甜琪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二、马鞍山市 何初华 安徽天行剑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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