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41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殷成利等2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
殷成利 安徽康盈律师事务所
李春景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时修荣 安徽润领律师事务所
吴朋朋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黄俊俊 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正林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宋如雪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徽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梓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 阜阳市
王婷婷 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
张厚武 安徽阜淮律师事务所
程灿领 北京盈科(阜阳)律师事务所
三、 马鞍山市
夏亮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孙益仓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
邢志文 安徽华冶(博望)律师事务所
夏志勇 北京盈科(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陶思远 北京盈科(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陶思召 北京盈科(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何奕 北京盈科(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陈西五 北京盈科(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谈慧慧 北京盈科(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四、黄山市
潘淑英 安徽英腾律师事务所
程航 安徽英腾律师事务所
邵小庆 安徽安泰达(黄山)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