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54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杨艳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
杨艳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二、马鞍山市
周宏 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5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律师查询 » 马鞍山律师查询 » 正文 |
周宏律师就职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12-15 阅读:次
皖司许〔2023〕54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杨艳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 杨艳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二、马鞍山市 周宏 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5日
|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