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林志清
性别: 男
执业证号: 129104112057
执业状态: 正常
执业证类别: 专职律师
联系电话: 13355558128
律师事务所: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林志清,男,汉族,1968年9月23日出生,安徽和县人。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四年本科修业期满,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9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至安徽马鞍山市司法局属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
1990年9月,通过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从业资格,即正式在马鞍山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后于1994年更名为马鞍山天问律师事务所)从事四级律师工作。
1993年12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的联合培训和考试,取得从事证券业法律业务资格。
1995年12月,通过安徽省司法厅的律师专业技术评审,取得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职务。
1996年9月,经考核,被聘为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第一届仲裁员,并一直续聘至今。
1998年8月,从国办所辞职,成为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2年2月至2004年1月,在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009年1月,被推选为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林志清从事执业律师工作已达二十三年。多年来,其本人已经办理了数千件各类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案件,办案作风认真、扎实,切实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其本人还曾或正在担任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雨山区人民政府、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安徽协亚房地产集团等多家政府机关、金融、证券、房地产及大型国有或私营企业单位等多家法律顾问,以其较全面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