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26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黄闪闪等33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2人)
黄闪闪 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
赵静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汪坤 安徽徽晟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1人)
费宏根 安徽淮竹律师事务所
四、阜阳市(4人)
陈帅帅 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
李康 安徽皖众律师事务所
袁杰 安徽金睿律师事务所
任微 北京盈科(阜阳)律师事务所
五、滁州市(9人)
邱洪涛 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刘成德 安徽曙春律师事务所
薛程程 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赵天怡 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邱新涛 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张宇凡 安徽成宁律师事务所
叶易非 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夏晓昆 安徽远泰律师事务所
张青 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六、马鞍山市(1人)
张伏莹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七、芜湖市(1人)
费丹丹 安徽天谛律师事务所
八、安庆市(14人)
汪兴 安徽同合律师事务所
王哲 安徽同合律师事务所
韩帅 安徽益勤律师事务所
程磊 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
吴义国 安徽邹贵方律师事务所
郑基媛 安徽池典律师事务所
虞超群 安徽池典律师事务所
朱爱军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余永胜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张欣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何荃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孙宇婕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吕平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江琴 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