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12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两淮律师事务所、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安徽律信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两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世文变更为王永安;
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罗永胜变更为胡存飞;
安徽律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石礼旺变更为李敬瑞。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