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466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晨玥等4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9人)
张晨玥 安徽唯才律师事务所
夏归 安徽润志律师事务所
程静然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段梦楠 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
王萍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辛广元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王彤彤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潘思思 安徽徽正律师事务所
赵子文 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龙俊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陈思 国浩(合肥)律师事务所
徐乐 安徽徽正律师事务所
陈秀铭 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
许婉兰 安徽汇吉律师事务所
尹雨婷 安徽汇吉律师事务所
侯天健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薛鹏 北京浩天信和(合肥)律师事务所
郭滢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缪二宝 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4人)
陈超 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
陶峰 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
谷龙伟 安徽宝诚律师事务所
李 艺 安徽李利律师事务所
三、马鞍山市(5人)
夏明俊 安徽联君律师事务所
濮文杰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计然然 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刘纯阳 安徽吐哺律师事务所
王东利 安徽天行剑律师事务所
四、芜湖市(2人)
杨一帆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伍和娣 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
五、宣城市(1人)
李茂 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
六、铜陵市(7人)
王琦 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黄涛 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
陶亚洲 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
倪婷 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
肖健 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孙郑玲 安徽铜都律师事务所
吴春梅 安徽廷和律师事务所
七、黄山市(4人)
汪寅 安徽望庭律师事务所
潘理顺 安徽英腾律师事务所
项鑫磊 安徽哲启律师事务所
毕聪 安徽哲启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