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86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赵娜娜等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人)
赵娜娜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1人)
刘桂东 安徽梨苑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1人)
牟晓青 安徽世远律师事务所
四、淮南市(1人)
钱毅 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2人)
陈健 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
张路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六、铜陵市(2人)
朱冰心 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章勇 安徽沿江律师事务所
七、黄山市(1人)
张孝宇 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