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晓云设立律师事务所公示
现有律师巩晓云向市司法局提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规定,公示设立人及新设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巩晓云,律师执业证号:13412200511366061,2006年2月至2018年3月,安徽天宽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设立人近3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新设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确认为“安徽恒冉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资本30万元;住所在颍州区清河办事处阜王路588号金悦.金融大厦A座商办楼A1405室。
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科反映。电话:0558-2261644,邮箱:fysf2009@126.com。
阜阳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