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36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闫明会等38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15人)
闫明会 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
罗斌 安徽岳川律师事务所
陈亮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赵太军 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
邓亚飞 安徽云聚律师事务所
李长玉 安徽云筑律师事务所
韩笑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
柯玉龙 安徽皖峰律师事务所
刘一乙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吴贝贝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田孝君 安徽程家伟律师事务所
陶平 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成柱 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方文娟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俊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姚梨花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13人)
冷诚诚 安徽颍南律师事务所
李婷婷 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
张恒驰 安徽振颍律师事务所
李媛 安徽文瑞律师事务所
王经璇 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
杨雨纤 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
郝云启 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
蔡国栋 安徽淮都(颍东)律师事务所
韩亚 安徽淮都(颍东)律师事务所
徐白雪 北京盈科(阜阳)律师事务所
张紫嫣 安徽大森(阜阳)律师事务所
庞东利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郭泰祯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四、芜湖市(3人)
陶文君 安徽兴皖律师事务所
周维龙 安徽培鸿律师事务所
石梦颖 安徽培鸿律师事务所
五、铜陵市(1人)
徐芮 安徽天太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5人)
万淑萍 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吴楠馨 安徽正维律师事务所
王丽君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吴 骏 安徽文都律师事务所
印立文 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8月29日